你以為賣房子的第一步就是選定要刊登的管道或是委託房仲公司嗎?錯!
其實最重要的是:要與「關鍵人」溝通好!
而「關鍵人」通常是你的另一半或是爸爸媽媽,為什麼呢?因為很多夫妻是採「共同財產制」,房子通常是兩人共有,或是自備款是向父母借款,爸爸媽媽對於買賣房子具有重大決定權。
有20年房屋銷售經驗的第一線房產達人Kevin之前就常碰過這樣個情形:很多人賣房子只是一時衝動或是意氣用事,沒跟家人、另一半先溝通清楚,也沒算好金錢流量用途規劃,甚至沒做功課調查行情,導致高價低賣嘔氣而引發家庭革命。
所以,賣房第一步,一定要先搞定「關鍵人」!才不會發生千辛萬苦終於覓得有緣人也談好價,卻因老婆不賣老爸不爽,造成買賣破局還有違約糾紛唷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